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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建设工程和村镇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建设工程和村镇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2009〕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当前,正值春季建设工程开工高峰时期,加之土壤解冻,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切实提高全县建筑质量水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建设工程和村镇自建房质量、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3月19日13时35分,位于市商业巷南市场的佳豪广场4号楼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系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听劝阻,强行施工所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鉴,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和村镇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改、安监、城建、农牧、林业、水务、国土、经济、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建设项目和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及责任人,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及村镇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基建程序进行建设:是否取得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是否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勘查单位进行地质勘查,是否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绘制施工图;施工图是否通过图纸审查;工程是否进行了招投标;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是否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进行了审批;施工单位是否采用正规厂家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等。

  县发改局、招商局牵头,对近年来入驻我县的招商引资企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基建程序未完善的,要在近期内督促完善;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凡以后新入驻我县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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