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载体建设
(一)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络平台,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服务。
(二)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扩大进驻办理事项的范围并充分授权,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加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中心工作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廉洁,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深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要进一步理顺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的业务指导,把政务公开与政府自身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综合效应,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特色,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第四季度,配合全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检查情况全县通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扎实推动政务公开特别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