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的时间,组建农村气象机构,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农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建设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和农业气象服务系统,不断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力争到2015年,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实现市(县)区、乡镇有分管领导、乡镇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有气象信息员,达到防御规划到市(县)区、精细化预报和自动气象观测到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科普宣传到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到户,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接近城市水平,农村气象信息覆盖面达到95%以上,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影响评估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组建农村气象机构。建立由市(县)区政府牵头、所属相关部门组成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地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成立气象防灾减灾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的防御和管理工作。全市每个乡镇有1名负责气象工作的领导,并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设置1名气象助理员,配备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等。每个村设置1名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防灾减灾任务和气象预警信息的有效传播、农村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咨询、气象情报和气象灾情的收集上报、本地区域自动气象站和土壤水分站以及气象预警终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保养等工作。
(二)建设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各市(县)区建设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在各村建设气象预警大喇叭,保证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到农村每一个地区。建立市、县、乡、村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人员动态库,保证气象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随时发送到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气象助理员、农村中小学校校长、气象信息员手中。在各乡镇设立暴雨、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及泥石流等气象衍生灾害危险地区设立警示牌。建立市(县)区气象局发布平台到乡镇、乡镇到村、村到村民的气象灾害预警、灾情反馈双向信息传递联动机制。
(三)建设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每个乡镇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至少布设1套4要素自动气象站。每个市(县)区建立1块农业气象试验田,安装气象观测设备和便携式移动气象观测设备;至少建设1个土壤水分观测站,配备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建立设施农业或特色农业气象观测基地,安装1套设施农业自动气象站,开展设施内或特色农业园的小气候和生长状况观测。每个市(县)区气象局建设1套中国气象局新一代卫星广播系统(CMACast),及时接收卫星、雷达气象资料和数值预报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