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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山区富民工程的实施意见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山区富民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东部山区开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山区富民工程”任务,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以培育主导产业和增强发展能力为中心任务,以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重要手段,加大对山区发展的扶持力度,集中精力打好山区农村大发展、大变化的攻坚战,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原则。把解决山区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做到扶贫到户、脱贫到人,不断提高山区人口的生活质量。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在全面推进山区经济发展的同时,统筹山区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把山区富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级政府的帮扶责任,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社会组织在山区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支持山区发展的长效机制。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挖掘山区的资源和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和支持山区发展特色产业。针对山区贫困人口实施不同的扶贫政策,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救济救助,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具备开发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移民扶贫。
  4.坚持自力更生、自主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山区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山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
  1.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确保东部山区161个贫困村年内人均纯收入增加500元,到“十二五”末东部山区12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
  2.做大山区经济总量。全面发展三次产业,力争山区12个乡镇工农业总产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在26%以上,到2013年翻一番。
  3.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支持山区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山区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力争达到全市乡镇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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