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改善地区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水污染防治

  1、做好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加大全县重点排放污水企业的监控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运行率达到98%以上;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整治,并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积极督促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和西宁张氏集团大通仔猪繁育基地废水治理工程等重点污染减排工程进度,务必使工程能按时建成投运,早日发挥效益。

  2、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

  加快大通县城市污水管网和大通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有效控制城市生活污水污染,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措施。要确保日处理量达1.5万吨的大通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底建成投运,2010年削减化学需氧量700吨。

  3、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监测监管力度,抓好黑泉水库和宝库河、东峡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防范县域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风险,进一步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流域及饮用水源安全。

  (三)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积极推动产业化升级,加快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大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防止二次扬尘污染。目前,建成的青海健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大通元朔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青海万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七家以粉煤灰、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生产新型环保建材的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3亿块标准砖。各新型建材企业要积极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大固体废弃物的利用量,减少贮存压力,采取封闭或半封闭遮挡措施,以防止粉煤灰、煤矸石等产生二次扬尘污染,真正实现变废为宝。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成立大通县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开展专项行动阶段(2009年5月11日至11月30日)

  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年不少于2次。

  (三)自查总结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部门对开展的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人民政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