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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铜署办发〔2010〕1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2009〕179号)要求,行署决定从元月10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为主、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与各级政府检查相结合。2010年1月15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10年1月16日至2月28日,行署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特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督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以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二)检查重点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10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煤矿:要吸取全国煤矿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加大“一通三防”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顶板管理和支护改革落实情况;水害治理情况;新建、整合技改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坚决停产整顿,对条件不符合、隐患不排除、措施不到位、安全不达标的,一律停产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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