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焦政〔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2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工作责任予以分解。各责任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折不扣地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特别是对需要跨年度完成的工作,要明确具体的年度工作任务,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材料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jzsrmzfdcs@163.com)。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向全市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12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其中城镇投资增长21%。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四)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责任领导:赵海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统计局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5%。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七)外贸出口增长2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2%。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
(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领导:赵建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责任领导:牛越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 市统计局
(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
责任领导:乔学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焦作新区管委会 市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