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拟定的《广元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广元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147号)精神,按照6月27日四川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 结合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清理,全面整治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行为,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撤并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研究制定我市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政策和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三)《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8年第11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