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
在主汛期,各县市政府、各级防灾减灾部门、各型塘库、重点防洪城镇、重点险工险段、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要加强值班值守,一是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综合分析能力较强、能协调处理问题的人员承担值班工作,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和电话呼叫转移。二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县市政府由副县市长以上领导带班,州级部门由副职以上领导带班,各县市带班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和值班信息报送,并负责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接到重要信息,应快速上岗到位,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三是州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对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并通报全州。各县市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村,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监控点值班值守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擅自离岗的,要通报批评;对由于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按照《
凉山州行政问责办法》对相关领导实行问责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认真落实责任,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送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州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州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归口管理,直接向州政府领导负责,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总值班室),由州应急办形成通稿后各部门分别上报。二是严格报送时限。各县市政府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州政府应急办电话报告事件概况,3小时内书面报告。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要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半小时内上报并说明迟报原因。三是强化现场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政府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摸清基本情况,建立起现场与上级政府的应急联络通道,确保现场详情及时上报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下达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凡是不按规定上报信息的,州政府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严格问责。
五、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渡汛和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