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委办〔2011〕43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6月上旬以来,我州雨量密集,降水强度增大,先后多次出现区域性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个别地区大暴雨的强降水天气过程。特别是6月16日到17日,受强降水影响,冕宁、甘洛、越西、美姑等县不同程度地遭受暴雨洪水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省委、省政府非常关注凉山灾情,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州防灾救灾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州委、州政府领导深入灾区第一线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当前,我州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为确保我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州各地旱涝交错,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于常年同期,强对流雷电、冰雹、大风、局地暴雨等突发灾害性天气重于常年,容易引发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各县市党政、各部门领导务必清醒地认识到我州今年汛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要将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相关部门,落实到乡镇、村组,每个企业和建设工地,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我州安全渡汛。今年汛期,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县必须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各受灾较重的县市停止休假。
二、进一步抓好排查预警工作,落实防灾减灾预案
各县市要立即对本辖区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特别要对矿山、建设施工工地、学校、医院、交通要道、工厂厂区、水库以及居民点等重要场所进行集中排查,落实专人巡守,一旦发生险情,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及时报警,有效处理。对隐患严重、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疏散。要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储备必须的防灾抢险物资,以保障出险时能及时控制险情,重点抓好小流域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减灾预案、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如果因为没有制定或落实相关预案,发生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