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科学技术局纪律检查组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南科发字[2007]66号)
各县(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有关“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局纪检组特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传达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两个务必”、《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学习中央纪委“五个不准”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条规定”,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有关案件的通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2、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积极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强化节约意识,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坚决禁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不得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旅游等私人活动。
3、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许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参与“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