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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备注:1.本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登记表汇总填写, 2011年12月30日报市局食品许可处,邮箱:xuxiaohui@cqda.gov.cn,传真:68810579;
  2.“编号”与《化妆品生产企业登记表》一致。

  附件7:化妆品经营企业登记表

单位名称

 

地址

 

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经营分类

 

登记时间

 

化妆品年销售额(万元)

 

本企业经营化妆品情况

(仅登记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及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类别

批准文号/备案号

生产厂家

进货单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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