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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审核:                   填报人:
  备注:2011年6月起,每月28日前报送月度情况;2011年12与30日报送汇总情况。邮箱:xuxiaohui@cqda.gov.cn,传真:68810579。

  附件5:化妆品生产企业登记表

  (企业盖章)                     编号:

企业名称

     

登记时间

 

地址

 

生产项目

 

卫生许可证号

 

有效期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化妆品年产值(万元)

 

本企业产品情况

备案/批准时间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备案号

是否生产

年生产量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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