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政府投入机制
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粮食稳产增收,资金投入是关键。各县、区政府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市财政从2005年开始已连续六年对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也都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实效。在新的形势下,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预算内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保证农田水利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投入要多于市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
五、建立健全建设管护机制
规范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在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方面,要完善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建立必要的运行管理制度,构建群管为主、专管为辅、专群结合的新型农田水利服务体系。各乡镇要配有农田水利专业管理人员,各村配有小型水利管理员。要继续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进一步放开建设权,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促进产权流转,搞活经营,落实管护责任。要加快推进以用水户参与灌区、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用水户协会等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六、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县区、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制度。继续开展“红旗渠精神杯”和“汴龙杯”竞赛活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对其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比,对责任落实到位、目标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县区、乡镇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完成任务差的县、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削减下年度水利项目和资金。
二0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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