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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四)强化监督,认真搞好绩效评估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11月1日-12月10日)。

  为促进全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要将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化、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规范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规范化、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制定计划,完成预定目标。阿坝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于2011年1月启动,2011年11月底基本完成。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分项制定实施进度、完成时间和具体措施,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三是要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强化责任追究。州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与督促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向州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州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3月-5月组织对全州各县人民政府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采取措施,有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工作的汇报,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办案场所、办案设备和办案用车等。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配备、充实、调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地区、部门间的工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组织《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编印行政复议案例和制定工作指导意见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确保我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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