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药品市场,确保全地区各族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关系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社会建设。地区连续几年进行药品专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从违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销售人员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过票经营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就是要彻底解决农村药品主渠道供应,从源头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药品市场问题。各县(市)要从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式,切实增强抓好药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地区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关键在于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阻断假劣药品的流入。目前,鄯善县已于2007年12月进行招标,确定疆内有实力、诚实守信的三家药品批发企业作为鄯善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企业。吐鲁番市和托克逊县还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部分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渠道不规范,存在较大药品安全隐患。因此,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本着对药品安全负责的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供应安全问题,把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之中,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2008年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药品供应主渠道建设工作。
三、大力开展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