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的通知
(汴政办[20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和分级处置标准,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及相关部门分级标准制定,作为各县、区、各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预报黄河花园口发生15000立方米每秒以上(含15000立方米每秒,类似表述下同)洪水;黄河滩区全部漫滩进水;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并有决口的危险;
2.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
3.某县、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70%;
5.发生跨县区域性特大干旱;
6.两个以上县城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
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10000-15000立方米每秒(含10000立方米每秒,不含15000立方米每秒,类似表述下同)洪水;黄河滩区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发生滚河危及堤防安全;
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
3.某县、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
4.小(一)型水库垮坝;
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
6.发生跨县区域性严重干旱;
7.两个以上县城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
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6000-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较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或控导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
3.某县、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4.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
6.跨县区域性中度干旱;
7.两座以上县城发生中度干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