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四、努力提高统计科学化水平
  (十)逐步完善统计方法制度。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业务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坚持和完善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他主要数据下管一级制度,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评估、审定下一级统计数据。建立并严格实施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评估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
  (十一)不断完善经济统计指标体系。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民营经济、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就业等,科学选择样本调查点和指标体系,以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贯彻落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主战略提供统计保障。
  (十二)加强服务业统计。统计部门要加强研究,完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考核,力争用两年时间建立起条块结合、分工科学、运转协调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度。省、地两级统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服务业统计机构,县级统计部门要有服务业专职统计人员。
  (十三)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价。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监测和评价制度,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监测评价的导向作用。要继续做好对市县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工作,在全省上下形成你追我赶、增比进位的浓厚氛围。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做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四)加强社情民意调查统计。统计部门要继续做好人民群众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不断拓宽社情民意调查范围,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城乡居民收入、脱贫解困、社会保障、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的统计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十五)加强就业调查统计。统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就业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失业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与调查方法,及时掌握全省劳动力失业、待业、就业情况,科学指导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十六)加强人口和环境资源统计。统计部门要以第六次人口普查为基础,建立以户为对象的抽样框,改进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好1%人口抽样调查。要加强环境资源统计,加强能耗监测工作,完善环境综合统计制度。
  (十七)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由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全面报表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民营经济统计调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