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责任人:刘学智
责任期限:2011年底前完成
35、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县级医院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责任人:刘学智
责任期限:2011年底前完成
36、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爱卫会
责任人:马桂岚
责任期限:2011年底前完成
37、继续开展“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李毅、马桂岚
责任期限:2011年底前完成
38、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为全市14137名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院提供免费住院分娩,为5430名农村新生儿免费筛查3种先天性疾病,并对患儿给予免费治疗,为6655对农村准夫妇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人:马桂岚、韩秉文、毛凤萍
责任期限:2011年底前完成
39、继续在海原县开展“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卫生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和效率的机制。
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马鹏云
责任期限:2011年底前完成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40、选择1所公立医院推进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医药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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