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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参加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博览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毅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中卫日报社、中卫广播电视台;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

  联络员:胡立华  13519235289

  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宣传报道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2)负责记者的组织、邀请、采访活动的安排、文化艺术旅游项目推介、招商、签约的宣传;

  (3)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演出活动组

  组  长:王学军

  成员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歌舞团;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

  联络员:徐玉石 13723357188

  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参加“文艺旅博会”演出活动的组织实施;

  (2)负责第九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组队参赛事宜;

  (3)负责会议期间各类演出任务的联络协调落实等事宜;

  (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7月8日,组织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工作方案;

  (二)7月13日前,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展位设计布展方案;

  (三)7月15日前,确定展出设计方案;

  (四)7月21日前,完成布展;

  (五)7月18日前,开展项目洽谈对接活动,确定签约项目;上报代表团参会人员名单,落实住宿酒店等事宜;上报演出剧目,落实演出地点、演职人员食宿等事宜。

  (六)7月21日,代表团赴银川参会。

  五、工作经费

  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共18.5万元,其中,布展设计制作费12万元,演出费用5万元,工作人员食宿费1.5万元。由市财政划拨专项费用列支。中宁、海原县参加活动费用由两县政府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逐项落实,从制定方案到组织实施,力求做到全面、周密、精细、确保万无一失。展览力求做到内容精炼、特色鲜明、氛围浓厚。

  (二)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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