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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襄阳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二十三)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保障。支持襄阳市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追加必要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支持申请使用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计划。将襄阳市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纳入全省统一平衡,对市级重点项目用地计划给予适当倾斜。加强对用地手续的跟踪督办。比照国家批准武汉市土地征转分离试点政策,在襄阳市实行建设用地征转分离,先征后转。试行重点建设项目控制性单体工程先行用地政策。积极指导和支持襄阳市开展城中村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支持襄阳市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耕地有偿保护机制。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试点,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鼓励襄阳市政府为支撑区域性重大产业发展、确需配置资源的大型深加工企业参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找矿项目;建立有偿收回矿业权制度,推进省级矿产储备区的建设。

  (二十四)加强人才保障。支持襄阳市建设人才强市试验区。支持各类人才到襄阳市就业、创业。设立省自主创新岗位、省博士后创新岗位,支持建立博士后产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人才,支持新能源汽车高端人才向襄阳市聚集。加大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培养和选拔力度。在各类高级专家的选拔推荐上向襄阳市倾斜。支持国家和省级培训指标、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向襄阳市倾斜。鼓励襄阳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联合培养的新机制。

  (二十五)加强教育支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将襄阳市列为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重点支持对象,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上重点支持。大力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襄樊学院培育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支持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国家骨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支持襄阳市建设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和技师学院。将襄阳高校纳入省高校对口支持计划,推进襄阳与武汉两地高校互动发展。

  (二十六)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支持。支持襄阳市加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争取中央财政对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并按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襄阳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在分配就业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和预算管理规定,加大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力度,提高襄阳市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对襄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算内基金当年收支有缺口的给予80%的调剂补贴。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实现基本养老统筹制度全覆盖。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到襄阳市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支持襄阳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区域性卫生医疗中心。加大对人口计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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