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积极推进跨区域合作。适时开展“襄十随”城市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对襄阳、十堰、随州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市场布局、重要资源配置进行统筹规划,促进三市合作交流。建立三市城际协调机制和互动融合发展机制,在设施共建、产业布局、文化交流、市场共享、资源互换、无障碍旅游、人员互动等方面加强合作,逐步向区域一体化过渡。加快编制汉江流域中下游综合开发规划,并争取提升为国家战略。加大襄阳市与河南、陕西、重庆毗邻区域的合作力度。
四、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建设现代文明城市
(十三)推进资源节约。加强能源、水资源、土地、原材料等重要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对符合国家相关条件的企业,支持加入供电直接交易试点。更新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土地供应政策,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合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积极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先支持循环经济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推进国家再生资源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加快建设襄阳高新区节能产业园建设,落实支持政策,加速推进谷城县再生资源园区创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展绿色交通,提高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
(十四)促进环境友好。建立节能减排预警机制。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耗能大户、重点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支持创建低碳城市,支持参与全省统一组织的排污权交易,淘汰黄标车,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支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大对襄阳市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碳汇林等重点林业工程的投入力度。扶持生物质能源林建设,大力发展油茶、核桃基地。将襄阳市汉江沿线和鄂北岗地有关县市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全省长防林工程的重点建设范围。加快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汉江襄阳段洲滩治理,实施汉江中下游省级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建立保护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十五)建设和谐襄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指数。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建设条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网络化管理模式,建设“数字城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平安襄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