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武汉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八)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和形式,加强山体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森林园林绿化,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重点保护好江汉路及中山大道等历史文化街区,维护好“江、湖、山、城”的自然生态格局,突出江河交融、湖泊密布的城市风貌特色,建设生态宜居武汉。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健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网络化管理模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突出自主创新和“两型”社会建设,建设全国典型示范区

  (九)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台优势,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官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推进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大力培育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技投融资、创新型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新兴产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通过政府采购推广自主创新产品等方面先行先试。落实“人才特区”政策,培养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强化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实行资源能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分类指导和准入管理,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突出抓好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改善人居环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城市节电工程,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发展低碳产业,创建低碳城市,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严格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强化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再制造产业化、农业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积极推广青(山)-阳(逻)-鄂(州)跨区域循环经济模式、武汉东西湖农业循环经济等园区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加快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汉阳“六湖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