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6〕68号)


  《克拉玛依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12月15日

  克拉玛依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主要措施,加强对市、区政府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不断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第四条 机关效能建设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巩固、完善、创新、提高,建立健全效能 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五条 机关效能建设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 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并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滥用权力、增强政府执行能力方面下功夫,使市、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提供保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