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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


  (四)推广社区卫生全科团队服务模式。

  按照服务区域,建立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共同组成的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团队,对居民健康实行责任制管理。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重点做好责任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妇幼和老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上门服务、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五)实行全额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引导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重点项目,各区财政负责保证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经费。

  各区政府财政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专门账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收入全额上缴专门账户,由各区政府实行统筹管理;支出由各区政府财政按规定核定安排。预算经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配备及人员工资、奖金、工作经费等。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其承担的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标准由各区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

  (六)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用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跟标采购方式,按照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确定的目录、品种和规格,统一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由药品经销企业按需配送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进价销售药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招标采购、用药目录、厂家品名、剂型规格、配送管理、销售价格等内容上保持一致。

  (七)实施医保引导政策和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制定社区就医减免政策,引导病人合理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对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实行普通门诊挂号、诊疗、注射服务费免收和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胸透、心电图等单项检查时费用予以一定比例减免。

  制定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明确转诊责任,合理分流病人,力争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得到较好解决。参保人员除急、难、重症外,原则上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诊断治疗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到二、三级医院就诊,至病情稳定后,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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