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洛阳市2011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洛阳市2011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沼气服务水平,推进我市农村沼气健康发展。现制定洛阳市2011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福民强市”目标,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积极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完善沼气服务体系,挖掘沼气潜在效能,拓展沼气利用途径,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新技术,提高沼气利用效率。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新发展农村户用沼气1.5万座。新建各类沼气工程30处(其中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沼气示范工程9处)。新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100个,完善全托服务网点200个;签订沼气全托服务协议30万份,使参加沼气“全托”服务的沼气用户达到30万户以上。
三、建设重点
1.户用沼气。高标准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任务、移民搬迁和退耕还林户用沼气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户用沼气建设任务。循环农业样板村沼气用户比例达到宜建户数的80%,移民搬迁新村达到50%以上,畜禽养殖专业村达到80%,清洁能源示范县户用沼气使用比例达到45%。
2.沼气工程。2011年在养殖场、养殖小区重点发展15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在有条件的村探索发展联户沼气工程;在乡村敬老院等公共场所发展100立方米左右的中型沼气工程。
3.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完成农业部、省政府下达的县级沼气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任务。重点建设村级服务网点,选择技术熟练、事业心强的沼气技术员,新建沼气服务网点100个,完善配套沼气进出料设施;在已建成的村级网点中选择200个服务点,完善建设,切实开展沼气全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