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联合执法制度。根据网上“扫黄打非”例会的安排和部署以及上级有关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执法力量统一参加各种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又要加强沟通协作;既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执法权限严格执法,又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执法权限联合行动,真正做到主管和协管相配合、部门管理和属地管理相衔接。
(三)信息报送反馈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查处的网上“扫黄打非”案件信息报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以《简报》形式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同时,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网上“扫黄打非”工作联动机制运行过程中案件的移送、信息报送、沟通联络等日常性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四)办案联动制度。各成员单位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网上“扫黄打非”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按照职责权限予以查处;超出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权限的,及时进行制止,并向相关成员单位移交。各成员单位在接到有关网上“扫黄打非”的举报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查处,并及时回复;大案要案要立即着手布置,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协助的,由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协助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在网上“扫黄打非”案件查处过程中,有超出本单位职责权限的,由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协助查处,协助单位应积极予以支持;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的,应在3日内将案件移交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予以立案,并迅速查处,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在办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单位职权的重大案件时,应由主办案件单位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重大案件专案组,负责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网上“扫黄打非”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完善各种情况下网上“扫黄打非”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应急机制,确保网上“扫黄打非”工作运转快捷、反应敏捷、查处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部署。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定期召开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制定阶段性打击网上侵权盗版行动方案,部署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