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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0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组织工作队员学习文件规定精神,统一工作方式、内容、方法、做到工作目标准确、工作方法有效、工作质量好。
  (二)工作队员包干负责。入村工作队员按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按政策规定贯彻落实,遵守必须的工作程序,由工作疏忽造成的矛盾,要负责解释化解,不得将矛盾上交。

  附件:200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分配表

  内容  

乡(镇)  

农业人口数(人)  

农业人口比例  

低保人数(人)  

备注  

和平乡  

15057  

8%  

1205  

   

龙胜镇  

17525  

7%  

1227  

   

泗水乡  

12600  

8%  

1008  

   

江底乡  

8670  

8%  

694  

   

马堤乡  

10667  

10%  

1067  

   

伟江乡  

9500  

10%  

950  

   

平等乡  

27591  

10%  

2759  

   

乐江乡  

18551  

8%  

1484  

   

瓢里镇  

14061  

7%  

984  

   

三门镇  

13202  

7%  

924  

   

合计  

147424  

8%  

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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