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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困难群众茅草房和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帮扶责任制。要建立帮助扶持困难群众茅草房、危房改造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和乡(镇)包村的工作责任制。要把每一户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干部身上,与县直部门、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干部岗位年度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库工作。县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掌握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情况,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资料。
  (五)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在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将给予奖励。

  附件:2008年农村困难群众茅草房、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
  2008年龙胜县茅草房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乡镇名  

任务数  

龙胜镇  

40  

和平乡  

64  

泗水乡  

40  

江底乡  

64  

马堤乡  

92  

伟江乡  

48  

平等乡  

128  

乐江乡  

72  

瓢里镇  

25  

三门镇  

48  

合 计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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