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帮扶责任制。要建立帮助扶持困难群众茅草房、危房改造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和乡(镇)包村的工作责任制。要把每一户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干部身上,与县直部门、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干部岗位年度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库工作。县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掌握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情况,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资料。
(五)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在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将给予奖励。
附件:2008年农村困难群众茅草房、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
2008年龙胜县茅草房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乡镇名
| 任务数
|
龙胜镇
| 40
|
和平乡
| 64
|
泗水乡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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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底乡
| 64
|
马堤乡
| 92
|
伟江乡
| 48
|
平等乡
| 128
|
乐江乡
| 72
|
瓢里镇
| 25
|
三门镇
| 48
|
合 计
| 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