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08年度农业种植业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发[2008]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2008年度农业种植业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八年三月十九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2008年度农业种植业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成种植业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求,特制定2008年主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完成西红柿种植面积10000亩;
(二)完成茄子种植面积2500亩;
(三)完成辣椒种植面积5000亩;
(四)完成椪柑面积6000亩;
二、主要措施
(一)将各项种植任务分解到全县各乡(镇),任务落实到村、屯。
(二)实行补助政策:
1、补助的对象和标准
(1)西红柿种植:种植品种是百利、格雷、金满地等优良品种,规划村内种植一亩以上的种植户,规划村以外种植一亩以上、相对连片50亩以上,每亩补贴150元。
(2)茄子种植:种植优良品种,规划村内种植一亩以上的种植户,每亩补贴100元;规划村外种植一亩以上、相对连片5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
(3)辣椒种植:凡在水田种植优良新品种辣椒一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元。用旱地种植辣椒的不予补助。
(4)椪柑种植:在彻底清除黄龙病树后种植无病苗木,以调整水田种植为主,每户种植1亩以上,多户连片种植10亩以上,按每亩120株标准种植,每株补助1元。
2、补助方式:
全部采取现金补助方式,各乡镇种植西红柿的村屯,以村屯为单位负责统计造册,在4月5日前上报本村屯种植户姓名、种植品种、面积、地点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造册本乡镇西红柿种植户姓名、品种(注明种子来源)、面积、地点,在4月8日前上报农业局,农业局根据各乡镇、村上报名册,按名册随机抽样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兑现补贴。(注:20个整村推进村的按照龙政发〔2007〕40号文件兑现)
(三)主要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