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和科技人才管理、培训、引进等工作,继续推进“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培育优秀创新团队。
县委宣传部负责科技创新计划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重大科技活动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自治县发改局负责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化项目等。
自治县财政局负责科技计划项目预算、拨款和决算,经费使用监督等。
自治县经贸局负责组织指导工业企业产品创新,抓好企业技术创新示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深入实施专利战略,培育创新型企业等。
自治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新品种引进、推广和开发;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新技术集成、新品种应用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培育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名牌产品等。
自治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推行和指导清洁生产。
自治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建筑新材料、新产品开发与推广。
自治县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引技,组织、协调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试验论证和申报工作。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水产品种改良及畜禽优良品种快速繁育技术、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与示范、重大畜禽疫病快速检测、防控技术、规模化养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自治县林业局负责特色林产品良种选育与繁育,高产优质种植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自治县扶贫办负责科技扶贫工作。
自治县统计局负责建立创新计划统计监测体系,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工作统计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评价制度,做好创新计划实施统计监测工作。
自治县科协负责调动所属学会组织和广大会员主动参与创新计划实施,组织开展经常化、群众化和社会化的科普活动。
各部门积极构建本业务范围内重大科技项目,负责申报、组织实施或协同配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各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优势工业产业基地、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基地由自治县科技局、经贸局牵头,会同自治县农业局、发改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集中区组织实施。
工业产业科技支撑工程由自治县经贸局牵头,会同自治县科技局、发改局、工业集中区等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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