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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08年度招商引资与投资软环境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


  附件3:
  乡镇2008年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 位  

全年新签项目  

合同金额  

完成实际到位资金  

(含续建项目到位资金)  

备注  

龙胜镇  

3000  

2500  

   

三门镇  

2500  

2200  

   

瓢里镇  

2500  

2200  

   

泗水乡  

800  

600  

   

和平乡  

800  

600  

   

平等乡  

600  

500  

   

乐江乡  

600  

500  

   

江底乡  

600  

500  

   

马堤乡  

400  

300  

   

伟江乡  

400  

300  

   

合计  

12200  

10200  

   


  注:1、“合同资金”为本年新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2、“完成到位资金”为续建加新上项目在本年的实际到位资金
  3、市下达县招商引资任务:市外资金到位3.4亿元,区外境内资金到位1.5亿元,境外资金到位25万美元。

  附件4:
  乡镇投资软环境建设综合评议细则
  单位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领导机构  

1、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商引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每个项目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在项目实施地挂牌公示。  

3、按制度按时报送项目统计报表。  

2分  

   

   

行政作为  

1、领导重视,积极安排力量为项目服务。  

2、不上交矛盾,不深化矛盾。  

3、及时协调处理企业与当地村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4、跟踪项目服务,并对项目实施中的服务过程有记录。  

4分  

   

   

投诉  

1、业主投诉乡镇,经查实,每次扣1分。  

2、矛盾与纠纷不及时处理,久拖不决,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每次扣3分。  

3分  

   

   

总分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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