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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5、完善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完善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两个产科急救中心。具体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管理规范》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管理制度(试行)》和《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其产科服务机构和人员职责(试行)》(桂卫基妇〔2003〕58号)文件执行。急救中心抢救组要定期开展模拟演习,评估效果,时刻做好孕产妇的急诊抢救服务,确保急救中心发挥应急作用。各接产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急救小组。
  不断完善我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危急症孕产妇抢救中心和产科县、乡、村三级急救网络,村级负责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按照《“降消项目”乡卫生院标准》进行产科建设,做好平产的接生工作,严格掌握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抢救中心,保证中心的良好运转功能状态。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  项目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韦秋燕 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珺珩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举强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潘艳玫 自治县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秦 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石建革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杜贵生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素明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美玉 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谢春发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蒋德明 自治县农业局副局长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海波 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
  韦贤惠 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曾学强 团县委副书记
  周 敏 自治县审计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
  谭荣军 自治县保健院院长
  刘彩玲 自治县保健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保健院,谭荣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彩玲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梁世斌、石苗青、荣兰芝、梁凯春、廖江涛、杨玉萍。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项目承诺,安排配套经费,全面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降消项目是由自治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并监督指导有关方面按项目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卫生部门是执行项目的主要力量,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配置设备、健康教育、社会动员、监督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财政部门要按计划拨付经费,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妇联、计生、教育、统计、共青团、农业、公安、司法、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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