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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方案的通知

  3、成立自治县初保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卫生部门及其技术业务机构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初保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
  自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初保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1、卫生部门:做好初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和效果评价。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建设与管理,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2、发改部门: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3、财政部门: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初保目标的实现。
  4、农业部门:引导督促乡(镇)集体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强劳动保护设施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推广粪便无害化处理,提倡使用经发酵的农家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5、环保部门:加强农村环境的检测和监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
  6、水利部门:主要负责改水,组织改水新技术的交流、推广,抓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提高农村饮水质量。
  7、药监部门:取缔伪劣药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打击违法行为。
  8、爱卫部门:主要负责改厕的规划实施,组织改厕新技术的交流、推广,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监督指导。
  9、教育部门:在开展成人扫盲的同时,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开设中小学卫生知识课,并列入教学计划。
  10、建设部门:进行城乡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技术。
  11、民政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麻风病、精神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做好重点病区的扶贫工作,实施贫困医疗救助工作。
  12、文化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传播初级卫生保健知识,普及健康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
  (三)加强机构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和重组,强化区域卫生机构的功能,建立和完善医疗体系、预防保健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坚持农村卫生工作以农村为重点,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向,充分发挥传统医药在卫生医疗保健中的作用,引用先进机制,转变服务观念和模式,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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