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
出席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南宁市国资委代表名额共41名。代表的推荐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注意推荐一线员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46%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2%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2%左右。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24%;少数民族代表占32%左右;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6%。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一般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不交叉。
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为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基层选举单位。
党员人数较多(党员人数200名以上)的基层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以60名为基数,按照现有的党员数量,每20名党员增加一个代表名额,最多不超过150名。其产生办法和构成比例按照《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
四、出席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和程序
出席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基层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
出席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具体程序:
1、各基层选举单位要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至少1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市国资委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各基层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市国资委党委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后,将联合各基层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并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于7月15日前与市委组织部沟通。
4、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明确后,市国资委党委召开党委全,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2%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根据公示情况,对不适合作代表的人选市国资委党委及时进行调整,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然后于7月2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正式报市委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