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出席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11年8月召开。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和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现就代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出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出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广大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和选举意志的体现,关系到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关系到党的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代表推荐选举的过程,是党员依据党章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是一次具体、生动的党内民主生活的教育活动,也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基层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市委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代表的条件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他们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应当具有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得到群众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