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大科技活动。重点宣传广西(南宁)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活动周(南宁)、知识产权宣传周(南宁)和组团参加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重大科技交流交易、科普宣传活动及重要科技会议等。
(七)重大科技成果。重点宣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主要成效、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特别是抓好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推广项目的宣传。
(八)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宣传“十一五”科技发展成果和“十二五”科技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
(九)科技人才建设。重点宣传人才活动月、科技人才政策、创新型人才培养、培训,以及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成果创新团队典型。
(十)发展环境和自身建设。重点宣传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要举措、成效和先进典型,以及科技发展新政策、新法规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三、主要形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及市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和新亮点,抓好面上宣传,加大深度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做好专栏、专题、专版的策划宣传工作。
(二)网络媒介宣传。充分利用南宁政务信息网、南宁科技网、南宁科技信息网、南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网、南宁“三农”科技服务网和中国-绿城技术转移网,加强科技宣传与信息发布。
(三)科技信息报送。认真抓好向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科技厅的科技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科技简报编印及送发工作,及时反应新情况、新成效、新经验、新问题,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性。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把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积极组织媒体发布,对重大突发性紧急事件和时效性较强的事项,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并及时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按照《2011年南宁市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科技管理系统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见“五”),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把科技宣传与信息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三)完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把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考核列为单位(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对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协调合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认真做好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及时主动提供新闻亮点、案例和素材,协同做好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