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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沟通配合,搞好舆论引导,宣传好典型,曝光违法企业,防止个别案件炒作成热点,维护社会稳定。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针对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管理规定,要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业务经费,购置必要的专用设备,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辆,改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条件。争取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在龙胜镇、平等乡、三门镇等地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扩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覆盖范围。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机制,公安、监察、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卫生、总工会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

  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整治非法用工 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海标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诸玉年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建军 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正华 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
  汤建平 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蒋天喜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建革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阳文锋 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梁 轩 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赖若龙 自治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银登远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长
  周志国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龚高益 县经贸局副主任科员
  刘长青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秦建华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石旺臣 县民政局股长
  石基楚 县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廖金福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邓宜能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股股长
  袁 志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员
  周恩华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诸玉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银登远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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