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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专项行动的步骤和分工
  (一)专项行动的步骤
  1、成立协调指导机构。此次专项行动由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经贸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联合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与县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协作,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县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结合龙胜的实际,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当场处理的,要立即依法采取措施,包括当场制止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及时采取医疗措施救治受害人员、立即解救非法使用的童工等;对发现的问题需要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和行政处罚的,要做好检查记录,于检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检查组提供的线索和情况立即进行深入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桂林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
  4、总结完善。专项行动期间,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报表,做好各项汇报工作,行动结束后,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人单位的整改情况以及重大违法等典型案件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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