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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火灾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杨通鸣县长
  副组长:杨建忠、秦土六副县长
  成 员:杨盛林、梁昌群、安监局、财政局、发改局、水电局、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公安局、民政局、扶贫办、民族局、林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消防大队等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四改”工程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建生同志兼任,成员从发改局、水电局、扶贫办、建设局、电业公司抽调。
  三、工作任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2006年至2008年利用3年时间对我区三江、融水、龙胜等三县的农村火灾进行防治工作,主要是进行“四改”即:水改、电改、灶改、寨改及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组织等。
  (一)完成“四改”规划,规划具体要求如下:
  1、水改
  (1)村寨平面布置图
  (2)标高:最低被保护建筑±0.00高度,以此往上推,最后到最高的被保护建筑,高位水池、水源。(地形标高可附于平面图中)
  (3)已建消防、生活供水
  ①水池个数及容量(立方米);②主干管管径及数量(毫米);③消火栓口径及数量(毫米)。
  (4)需改建消防、生活供水
  ①增加消防水池容量(立方米);②更换主干管长度(米);③增设消火栓(具)。
  (5)有条件建高位水池
  ①水源到高位水池距离(米);②需建消防水池容积(立方米);③需铺设管径100mm干管长度(米)、支管长度(米)、进户管长度(米);④消火栓设置按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20米,每座建筑不少于2具消火栓保护计算,需设置消火栓数量:水带按不少于200米,水枪按不少于5支计算。
  (6)无条件建高位水池
  ①水源到水池距离(米);②按水池保护半径为120米,每座建筑不少于2个水池保护计算,应设消防水池数量,每个村寨水泵不少于2台,水带不少于20米、水枪不少于5支计算;③有条件修建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的。
  在消防给水的改造中,每个村寨的消火栓、水带的口径及水枪的型号必须是统一规格,杜绝一个寨有两种以上型号的消火栓和水带。
  2、电改
  (1)室外电气线路没有改造的户数;
  (2)室内电气线路没有改造的户数。
  3、灶改、寨改
  (1)火堂周围1米范围进行硬化,未完成任务改造户数。
  (2)每个防火区域按30--50户开设防火线(带),防火线(带)宽度不小于12米进行计算,需开设防火线数量,拆迁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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