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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根据自治区《2001----2010年广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中期评估记录》(以下简称《评估记录》),对照我县《规划》目标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包括相关初保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被抽查的村屯、户进行逐项评估。
  (二)评估内容包括《评估记录》的“政府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管理”、“疾病预防保健服务”、“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环境卫生”、“健康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健康水平”、十大项目24项指标。
  (三)评估标准
  依照《评估》记录要求,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记录和现场复核、对比的方法,以自评提供初步分值与现场复核对比换算得最后分值,以百分制计分,最后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10项指标的得分不低于其指标分值的60%为“合格”;最后总得分70----84.99分,至少7项指标的得分不得于指标分值的60%为“基本合格”;最后总得分69.9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四、组织实施和评估要求
  (一)为做好自评和迎接上级复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初级卫生保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县的初保《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秋英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瞿兆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举强 县卫生局局长、初保委办公室主任
  唐秀姣 县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朱胜坚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家卿 县发改局副局长
  蒋德明 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 虹 县环保局副局长
  何成敏 县水电局副局长
  廖素明 县人劳社保局副局长
  何瑞琪 县建设局副局长
  白佳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安文 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吉斌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庆崇 县文化局副局长
  吴如寒 县广电局副局长
  马弘昊 县计生局副局长
  梁明轩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春玲 县妇联副主席
  刘美玉 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石建革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温举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刘美玉、石建革、廖金福、侯启元、潘金国、伍道,宣传部、教育局、广电局各一名工作员。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经费和人员,做好本乡镇评估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做好相关项目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总结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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