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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在乡村、社区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协防员队伍,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健全食品安全公众举报奖励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的受理部门、接收渠道、奖励额度等,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形成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

  (七)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明确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对象、所遵循的原则和具体情形等,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要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设备更新等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积极推进资源的合理化利用和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需要。要监督食品生产企业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强化专业技术考核,不断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对缺乏责任心、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的人员坚决调离检验检测工作岗位,确保企业食品质量安全。

  五、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入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展板、横幅、标语、咨询等宣传载体,根据不同时段,确定不同主题,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12.4”等宣传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开展大型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部署、措施和成效等,每月不少于2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消费常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集市活动;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其不断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大力宣传优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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