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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 扩大工业“三废”利用规模。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企业管理,重点抓好石油化工、建筑行业、机械行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协同负责。

  2. 搞好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要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资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有规划地开办各类废弃物资交易市场,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回收废弃物资网络。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变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单一方式,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逐步形成卫生填埋、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的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协同负责。

  3. 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推进农业生态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推进秸秆青贮、氨化和微贮等处理利用,发展秸秆养畜。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林牧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协同负责。

  4.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充分发挥我市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清洁生产的示范效应,大力开展清洁生产试点,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培植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协同负责。

  四、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加快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规划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因规划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同时,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指标体系,各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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