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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和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和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7〕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民政府。为了明确职责,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对领导分工进行了研究。现将市长和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以便于工作联系。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市长和副市长工作分工

  市长  徐卫喜  全面负责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负责协调市人民政府与石油石化企业之间的关系。分管安全生产、发展改革、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监察、审计、外事(侨务)、城市防卫、国家安全、人民武装等工作。

  副市长(常务) 宋友立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信访、法制、保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物价、税务、金融、保险、对外关系、政府机关建设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发展改革、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监察、审计等工作。

  副市长  赵武生  分管科技(科协)、教育、信息化建设、经济贸易(对外经贸)、体制改革、经济技术协作、工商(工商联)、工业、电力、商业(盐务、烟草)、粮食、供销、技术监督、统计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外事(侨务)工作。

  副市长  杨晓伟  分管城市建设、房产管理、环境保护、交通(海事)、邮政、电信、无线电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测绘、人防、地震、绿化等工作。负责联系民航、铁路方面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规划区内)管理工作。

  副市长  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  分管农、林、水、牧、乡镇企业、农业开发、公安、消防、司法、经济仲裁、民族宗教、气象、语言文字、扶贫开发、抗灾救灾和土地草场纠纷等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副市长  祝贺香  分管文明城市建设、计划生育、卫生、医药监督、妇幼保健、体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政(地名)、旅游、档案、地方志、残疾人、慈善、老龄、离退休管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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