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以各类园区为载体,以经贸、科技展会为平台,拓宽招商渠道,促成更多的大企业、大项目在我市落地。以实施煤盐化工项目和推进旅游业区域合作为突破口,做好储备项目的细化工作。加强外经贸发展战略研究,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引导有实力、有特色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办单位:市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旅游局)。
(三)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地方企业进入石油化工、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商贸等领域,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向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大型企业配套型转变(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进一步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城市商业银行、典当行三方联席机制,扩大担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银企联系示范工程”范围,加强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市银监局、市商业银行、市城投公司)。
(五)认真落实促进改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制约改制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引导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整合,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密切关注困难改制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维护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访局、市商业银行)。
(六)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服务业优先发展的领域,提高服务业对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就业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社会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七)积极推进石油工业旅游,大力延伸旅游产业链,提高配套服务水平,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深入落实“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强化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督,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以石油石化领域、石化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循环经济试点为重点,开展好循环经济城市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市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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