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评估分析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应急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对2007年度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请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2007年度我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分别类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7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重大、特别重大两个层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评估。
对照《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重点围绕抗旱救灾、防震减灾、森林火灾、防范非煤矿山事故、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交通和火灾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金融突发事件、防控传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对2007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在应对工作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