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制度。我市将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制度,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源普查及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统计,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并定期公布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数据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管理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目标考核。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号)要求,市政府将加强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市政府应急办要抓紧制订完成配套的考核评分办法。年底前,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考核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七、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应急管理良好的社会氛围
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08年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日报和《安全大视野》、《交通红绿灯》等宣传栏目,结合《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
一是要将《应对法》的学习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培训之中,开展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学习;普法主管部门要将《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普及。
二是要面向公众,通过编制印发综合性的《
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手册》、《公众应急手册》、举办应急知识有奖答题竞赛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应急常识,提高全民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好以《
突发事件应对法》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
四是要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的有关制度,结合我市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并且要抓好落实。各部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落实工作,市、区两级应急办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