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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8〕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2008年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又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为我市在全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基础的关键之年,我们还将迎来建市50周年,做好今年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构建和谐克拉玛依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按照自治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我市第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积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基层应急预案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与原有日常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克拉玛依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市政府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建立全市危险隐患监管体系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形成网状工作结构

  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7〕22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网状工作结构。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按编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可以与现有机构(如党政办等)相结合或合署办公,明确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急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基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企业、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年底前,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要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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