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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1. 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对复工和新开工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准许施工。

  3.落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专项整治阶段和验收阶段工作任务,对违反“六条规定”,在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二)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克拉玛依水节”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针对这一时期大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把非煤矿山、存在垮塌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机、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

  3.认真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 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市场商场、公共聚集场所、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水节”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7月5日至7月10 日,各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主流媒体公告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7月20 日前将各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市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雾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 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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