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气象局、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供销社等部门参加。
3.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牵头,市行政执法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委、财政局、旅游局、民政局、人防办、供销社、体育局、民宗委等部门参加。
4.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消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局、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等部门参加。
5.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农林牧业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参加。
6. 棉花加工企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市公安局消防局、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
7. 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旅游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消防局、卫生局、海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8.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
9. 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小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10.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小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市经贸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
11. 水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小组。由市水务局负责牵头,新疆油田公司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等单位参加。
12.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小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市行政执法局、安监局、环保局、消防局、工商局,以及新疆油田公司、克石化公司、独石化公司相关部门参加。
各区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全面部署2008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于3月 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联系电话6231834、6221971。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